
(官方原文截图)
2026年4月23日,新华社受权发布了由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的《碳达峰碳中和综合评价考核办法》。
与以往出台的“双碳”领域相关文件有所不同,这份出自最高决策层的政策,是一套全面覆盖地方党委与政府职责的系统性评价与责任机制。
根据规定,自2026年开始,这套机制将按年度对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过程中的工作进展进行综合评价,并且评价结果将直接与地方领导干部的业绩考核、职务晋升及岗位调整挂钩。
这意味着,中国的“双碳”战略已经完成了从“目标设定导向”向“考核问责驱动”的关键转变,正式步入刚性执行阶段。
文件明确强调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原则,考核结论将被列为领导班子整体表现评估及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依据。

在具体考核内容上,《考核办法》将评价指标分为控制指标与支撑指标两大类:
- 控制指标包括:碳排放总量、单位GDP碳排放强度下降幅度、煤炭消费总量、石油消费总量,以及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等关键约束性指标。
- 支撑指标则涵盖:节能降碳、工业生产领域、城乡建设领域、交通运输体系、公共机构运行、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等多个方面,这些指标均具备较强的代表性,且对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起着实质性的支撑作用。

考核结果仅设三档:优秀、合格、不合格。
对于那些评价结果为“不合格”的省份,中央组织部与国家发展改革委将督促其党委和政府,在接到结果反馈后的30个工作日内,向党中央、国务院提交书面报告,其中必须包含具体整改措施以及明确的完成时限。
如果逾期仍整改不到位,将视情节轻重,由中央组织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部门,对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党委和政府进行约谈。
在评价考核过程中,或者整改期间,若发现存在重大失职失责行为,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将提出责任追究建议,并在履行相关程序后,将有关问题和事实材料移交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及中央组织部,依规依纪依法对相关单位和个人进行问责。
另外,对于存在徇私舞弊、谎报瞒报、篡改数据、伪造资料等行为,并因此导致考核结果严重失真的,该省份的考核结果将直接确定为“不合格”,同时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这标志着,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真正迈入了“硬约束”时代。
做不好“双碳”工作,影响的不仅是干部的晋升空间,更可能面临直接的问责处理。
对地方政府而言,这意味着传统的发展模式必须彻底转变,否则考核将难以通过。而转变的关键抓手之一,就是借助成熟的数智化厂务管理能力,实现能源与碳排放的精准可控。
从产业层面来看,一大批高能耗项目将面临严格限制。要么实施等量或减量置换,要么必须进行工艺改造和转型升级。地方如果想上新高耗能项目,必须先“腾出碳排放指标”。
而对于新能源行业来说,过去的逻辑多为政策鼓励与市场预期驱动;如今在刚性考核机制下,光伏、风电、储能等领域将直接嵌入地方发展任务,成为地方必须完成的规定动作。这将促使新能源的需求从“软性规划引导”加速迈向“硬性制度驱动”。
以下为文件原文:
原文地址:https://www.gov.cn/yaowen/liebiao/202604/content_706669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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